春节来临之际,碑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首批碑林区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援助对象发放慰问金,共计4人,2万元,此举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
为了进一步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庭生活资助帮扶、褒扬奖励,充分调动退役军人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增强现役军人献身国防的使命感,根据省、市安排,碑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过前期筹备,联合区慈善会,于2019年10月25日成立了“碑林区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并进行了现场募捐,共募集善款90余万元。区委书记刘其智、区长卢光文参加了活动并揭牌。
12月初,首批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工作启动,局里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碑林区首批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申报援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碑林区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操作实施细则和碑林区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要求各街道按照细则和方法的具体规定,做好基金帮扶项目的申报和初步评审的同时进行详细筛选审核和公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审核确定了首批“碑林区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援助对象,共4人。
慰问过程中,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表示“希望今天收到第一批援助的退役军人,能够保持好心态,退伍不褪色,在岗位上,永葆军人本色,发扬顽强作风,在生活上,树立信心,克服家庭困难。碑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将一如继往,积极行动,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协调帮助退役军人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受助人员表示收到送来的关爱基金,不仅是对生活上的救助,更加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祖国没有忘记自己,以后会鼓起勇气,更加坚强的生活。